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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
根据“全市统一领导、部门分工协作、各地分级负责、各方共同参与”的农业普查工作原则,特制定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职责
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组织领导总原则: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实行领导小组负总责,各地、各部门分工协作,各司其职。
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全市农业普查工作,研究决定普查重大事项,制订有关政策,协调解决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,检查各地和部门的工作情况,并负责向金华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报告重要事项。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。
二、领导小组的组成与分工
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、市发展改革局、市国土资源局、市农业局、市林业局、市水务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经济发展局、市工商局、市人劳保障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司法局、市统计局等13个部门组成。按照部门职能,具体分工如下:
市委宣传部:负责协调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宣传方面的事项。
市发展改革局:负责市农业普查方案、普查原则、普查数据应用及普查所涉及的政策等方面的指导。
市财政局:负责协调农业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。
市国土资源局:指导组织基层机构参与农业普查工作,充分利用土地详查和土地变动调查等资料,摸清我市土地资源底数。
市农业局:协调普查表中有关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调查方面的事项,同时指导组织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。
市林业局:负责协调普查表中有关林业调查方面的事项,同时指导组织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。
市水务局:负责协调普查表中有关水利调查方面的事项。
市工商局和市经济发展局:负责协调农业生产经营单位、农业服务企业和涉农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。
市人劳保障局:负责协调普查表中有关农村劳动力和农村社会保障调查方面的事项。
市民政局:负责协调行政区划和涉农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。
市司法局:负责协调开展依法普查的有关事项。
市统计局:主要负责农业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具体业务工作,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三、领导小组工作方式
1、根据农业普查进度,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例会,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,研究决定农业普查有关重大事项。
2、农业普查中的重大事项由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确定。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。
3、对于农业普查中涉及的有关政策性问题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调后,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,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。
4、领导小组重要文件由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,日常工作文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市统计局局长签发。
5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部门职责分工,主动协调和指导分管范围内的普查工作,并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有关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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